寻访 2019 年「白求恩式检验科 / 检验人」

2019-03-12 15:34 来源:丁香园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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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寻访 2019 年「白求恩式检验科」、「白求恩式检验人」的通知

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,提升中国医学检验质量水平,弘扬白求恩「无私利人」、「极端热枕」、「精益求精」的光辉形象,积极探索新时期「弘扬白求恩精神,做新时代检验人」的途径和方法,白求恩精神研究会检验医学分会将于 2019 年「白求恩精神研究会检验医学大会」期间对优秀白求恩式检验科、白求恩式检验人进行表彰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寻访时间:2019 年 3 月 1 日-31 日

二、寻访名额:

10 个白求恩式检验科、10 名白求恩式检验人。

三、时间安排:

1、第一阶段:3 月 1 日,发布「白求恩式检验科、白求恩式检验人」寻访通知;

2、第二阶段:3 月 1 日-31 日,各省人员向白求恩检验专业学组推荐、自荐;

3、第三阶段:4 月 1 日-4 月 5 日,候选人事迹介绍、微信投票、专家评审;

4、第四阶段:4 月 8 日,汇总微信投票结果、专家评审结果(各地专业学组可选择性地实地走访考察对结果进行核实),选出 10 个白求恩式检验科、10 名白求恩式检验人;

5、第五阶段:4 月 18 日,在白求恩精神研究会、检验分会官方网站、检验分会微信公众号及其他自媒体平台进行公示;

6、第六阶段:4 月 20 日,井冈山大会现场颁奖,获奖人员授牌。

四、寻访办法及推荐表

详见附件 1、附件 2、附件 3

五、联系方式

分会秘书处 苏女士:18679991988

邮箱:bethune2017@hotmail.com

白求恩精神研究会检验医学分会

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


附件一:

白求恩精神研究会检验医学分会

「白求恩式检验科、白求恩式检验人」表彰办法

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,保障人民群众健康,推进健康中国战略,经白求恩精神研究会研究决定,确定从 2018 年起,每两年举办一次推荐宣扬「白求恩式检验科、白求恩式检验人」大型公益活动,首届评选结果将于 2019 年 4 月「白求恩精神研究会检验医学大会」上发布。现将评选表彰办法公布如下:

第一章  总  则

第一条  为全面弘扬白求恩「毫不利己、专门利人、无私奉献」,「对工作极端热忱、精益求精」的白求恩精神,积极探索新时期「弘扬白求恩精神,做新时代检验人」的途径和方法,表彰在上述活动中涌现出的许多先进集体和个人,调动全国检验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高检验工作者的人文精神建设,促进检验医学的学术往来和信息交流;表彰先进,弘扬正气,进一步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本检验医学分会分别设立「白求恩式检验科」和「白求恩式检验人」奖项。每二年评选一次。

第三条  表彰活动贯彻对检验工作「极端热忱、精益求精」的白求恩精神,按照实事求是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程序,本着择优评定的原则进行。

第二章  评选范围和条件

第四条  评选范围

(一)白求恩式检验科评选范围:全国卫生机构检验科及各医学院校检验学系。

(二)白求恩式检验人评选范围:全国卫生机构检验科及各医学院校检验学系相关检验工作者。

第五条  评选条件

(一)参加评选的白求恩式检验科应符合下列条件:

1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和部署;认真执行检验医学工作的任务和使命。

2. 科室凝聚力强,作风民主,团结和谐,密切联系群众,员工整体素质高。

3.各项规章制度健全,管理规范,纪律严明,模范遵守医疗行业规范。

4.在检验医学科学化、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。

(二)参加评选的白求恩式检验人应符合下列条件:

1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及本单位规章制度,忠于职守,爱岗敬业。

2. 对检验工作精益求精、刻苦钻研,吃苦耐劳,责任心强,模范作用好。

3. 努力践行人道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、立志为人类和本国人民健康事业服务,工作极端负责、兢兢业业,对技术精益求精、对伤病员极端热忱。

4. 紧密跟踪国际先进检验技术的发展趋势,负责或参与相关领域的科研工作;。

5. 积极参加各级医疗机构组织的检验技术帮带和社会公益活动,为提升基层一线检验技术的水平和检验医学的普及做出重要贡献。

第三章  评选程序

第六条  各检验机构管理部门(如医院)负责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,并填写《白求恩式检验科推荐表》和《白求恩式检验人推荐表》,报白求恩检验分会。

第七条  白求恩检验分会秘书处对推荐的白求恩式检验科、白求恩式检验人进行资格审查。

第八条  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两种形式,评审结果按照网络投票 40% 专家评审 60% 比例进行。

第九条  评审结果在白求恩精神研究会、检验分会官方网站及检验分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,公开征询意见。

第四章  表彰、奖励和罚则

第十条 白求恩检验分会对获得白求恩式检验科、白求恩式检验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,分别授予「白求恩式检验科」和「白求恩式检验人」荣誉称号,颁发奖牌和证书。

第十一条  参与评审活动的有关人员在评审工作中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现象,将被取消评审资格,并通报所在单位予以处分,确保「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」。

第十二条  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对推荐奖项的真实性负责,提供虚假数据、材料,剽窃他人成果的,由分会予以通报批评;情节严重的,取消其推荐资格。

第五章  附则

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白求恩精神研究会检验医学分会负责解释。

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
附件:申报材料内容要具体、准确,重点突出,层次分明,文字简洁。

推荐表盖章电子版文件发送到秘书处,邮箱:bethune2017@hotmail.com


附件二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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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三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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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苏女士:18679991988  

邮箱:bethune2017@hotmail.com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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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 虞佳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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